一、课程及学分设置
1、专业设置
临床医学院: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五官科学、全科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
2、培养方案学分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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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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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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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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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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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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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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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课程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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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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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课程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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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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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学位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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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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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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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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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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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学位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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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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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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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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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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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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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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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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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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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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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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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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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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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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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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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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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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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课程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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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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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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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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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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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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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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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或选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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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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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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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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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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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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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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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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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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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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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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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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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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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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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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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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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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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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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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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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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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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
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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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
基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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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一级学科设置2门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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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4/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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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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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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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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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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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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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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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二级学科设置 由导师指导完成2-3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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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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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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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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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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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学位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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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定
选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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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辩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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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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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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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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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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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统计学(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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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2
|
2
|
1
|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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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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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思路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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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2
|
2
|
1
|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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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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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文献检索与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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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2
|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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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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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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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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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导师指导下根据研究方向和学位论文需要选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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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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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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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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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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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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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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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势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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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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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2
|
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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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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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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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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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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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查
|
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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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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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
|
2-5
|
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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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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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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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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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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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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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各学位点确定具体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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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跨专业、同等学力考入的研究生必修,
不计入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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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究生学位类别
1、学术学位:培养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或教学工作能力的教学科研人才,以提高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为重点,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
2、专业学位:针对社会特定职业领域的需要,培养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创造性地从事实际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专业学位具有相对独立的教育模式,具有特定的职业指向性,是职业性与学术性的高度统一。注重实际工作能力、操作能力。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以临床实际工作能力培养为主,培养临床高级专业人才。能独立处理本学科领域内的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临床医疗技术达到高年住院医师的水平,即达到国家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中规定第一阶段培训结束时要求的临床工作水平。能结合临床实践,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技能开展临床科学研究,具有较强的临床分析和思维能力。
三、研究生培养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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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类研究生培养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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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管理实行导师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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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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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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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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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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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与导师双选(研究生分为两种学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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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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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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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至次年的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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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论课学习:公共学位课、基础学位课、专业学位课、限定选修课;
2、11月学位英语考试。
3、与导师共同填写培养计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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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论课学习:公共学位课、基础学位课、专业学位课、限定选修课;
2、11月学位英语考试。
3、与导师共同填写培养计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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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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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课(专业选修课、全院选修课)、临床轮训科室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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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课(专业选修课、全院选修课)、临床轮训科室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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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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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寒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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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寒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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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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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底至3月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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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院前的岗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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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院前的岗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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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至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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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课学习:公共学位课、专业选修课、全院选修课(可休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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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临床轮训(同时参加专业选修课、全院选修课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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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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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至次年的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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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临床轮训(临床工作不少于1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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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临床轮训(临床工作不少于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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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底或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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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开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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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开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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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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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至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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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轮训(同时进行课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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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轮训(同时进行课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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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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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至次年的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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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轮训(同时进行课题研究),9月、10月进行学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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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轮训(同时进行课题研究)、9月、10月进行学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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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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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至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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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轮训(同时进行论文书写,3月底论文定稿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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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轮训(同时进行论文书写,3月底论文定稿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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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至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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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送评阅、盲评,根据专家意见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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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送评阅、盲评,根据专家意见修改
4月底进行临床技能毕业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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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至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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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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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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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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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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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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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上写有可放寒署假的研究生方可以放假,其它时间按科室医生管理
云南中医学院临床医学院研究生科电话:0871-66280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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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在研究生管理工作中,实行导师负责制
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主要责任人,指导研究生创新研究和学位论文以及培养研究生的科学精神和学术道德。研究生导师应在研究生培养的整个过程中,全面关心研究生德、智、体各方面的成长,具体要求为:
(一)重视研究生的德育工作
1、了解国家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熟悉学校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规章制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作风正派,团结同志。
2、教育研究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学校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引导研究生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做好研究生组织纪律性教育。
3、关心研究生在德、智、体各方面的发展。教育研究生正确处理政治活动与业务理论和科学研究的关系;帮助研究生理解党的方针、政策,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
4、了解和掌握研究生的思想动态,关心研究生的成长,关心他们的生活,帮助他们解决思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5、自觉遵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治学严谨;对所指导的研究生进行科学道德、学术道德和严谨治学的教育;严格要求研究生遵守学术规范,对研究生学风不正、学术失范的问题,应严肃对待,认真处理。
6、对研究生进行就业指导,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并在就业时给予推荐、介绍,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二)积极参与研究生招生
1、按照学校以及学院的安排,参与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评卷、复试、录取等工作,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
2、积极招收研究生(含专业硕士生),并认真完成学院下达或安排的招生任务。
3、在研究生入学时,进行入学教育,提出明确要求。
(三)认真做好研究生培养工作
1、参与制订本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负责制定和实施研究生培养计划。
2、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因材施教的原则,指导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督促研究生按计划完成学业和按时毕业。
3、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和检查研究生的课程学习、教学实践、社会实践及科学研究等环节,要严格把好质量关,注重创新能力的培养,注意充分发挥研究生的主观能动性。
4、全面负责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指导研究生制订出切实可行的论文工作计划,做好论文选题、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负责修改、审定学位论文,把握学位标准;做出学术评价,给出是否同意答辩的意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研究生论文答辩以及相关材料工作。
5、按照学校研究生培养要求,对研究生在学期间投稿或公开交流的学术论文和学术报告(资料)等内容进行保密、学术规范等审查。
6、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和研究生处的要求,及时、认真地填写有关报表,签署导师意见。
7、注意发现和培养优秀人才,积极评价和推荐优秀研究生论文和科研成果;对因思想政治、品行道德、组织纪律、学业成绩、科研能力等方面存在问题而不适宜继续培养的研究生,导师有责任及时向学院和学校有关部门提出终止培养的建议和意见。
8、必须投入足够的时间与精力来指导研究生,对研究生的指导每月应不少于4次。
9、尊重研究生的合法权益(如专利申请、论文发表等科研成果的归属与署名等),处理好科研任务与研究生全面培养之间的关系。
(四)积极投身科学研究及学科建设工作
1、积极承担学校及学院安排的教学、科研以及学科建设工作。
2、努力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为学校发展做出贡献。
3、主动投身基础研究以及科学攻关,保持科学研究的前沿性和先进性。
五、研究生学术报告、学术讲座
研究生做学术报告及参加学术讲座已被列为研究生培养的必修环节,由各学位点根据学科方向组织本专业研究生做好该项工作。
六、研究生开题工作
1、论文选题应要与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相吻合,除生药学专业外,纯西医选题,没有同中医药理论相结合的将不予通过。
2、用已经上市的药物为研究对象的,必须以新方法、新疗效或新指标进行,重复对已经明确的药物功效进行临床观察的将不予通过。
3、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论文类型应为临床研究、病例分析报告或导师的学术思想或经验总结,论文应紧密结合临床实际,具有实用价值,对临床工作有一定指导作用;对导师的学术思想或经验总结的论文,导师须为有正高职的省级以上名医或名师。
七、临床轮训工作
1、导师认真指导研究生临床工作
2、临床各科室要按培养要求对研究生进行出科考核。
3、临床科室带教老师应为中职以上职称。
4、临床科室应指导研究生独立承担临床工作。
5、承担研究生临床轮训科室应按培养方案要求进行相应材料的归档和整理。
八、研究生临床技能毕业考核工作
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临床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前必须通过临床技能毕业考核、专业科室出科考核、教学实践考评;学术学位研究生毕业前必须通过教学实践考评。具体工作由各学位点组织。
九、研究生答辩工作
研究生答辩工作主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阅
1、硕士研究生(含申请科学学位和专业学位)论文的评阅。需聘请2名与论文有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评阅论文,其中至少有1名硕士生导师、院外专家不少于1名。
2、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含申请科学学位和专业学位)论文的评阅。需聘请3名与论文有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评阅论文,其中至少有2名硕士生导师、1名是我院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
评阅人应是责任心强,学风正派,在所评阅论文研究领域学术造诣较深,近年来在科学研究中做出成绩的专家。硕士学位申请者的导师及其配偶、亲属,论文指导小组成员、申请人的配偶、亲属不得作为论文评阅人。
评阅人由我院出面聘请。答辩前,评阅人的姓名应对研究生及其导师保密,并密封传递。硕士学位论文应在答辩前30天送交论文评阅人。评阅人应对论文写出评阅意见及修改建议。两名评阅人均认为合格者,方可印制论文,正式申请答辩。
如有一名评阅人持否定意见,需再增聘一名专家评阅;如有两名专家均持实质性否定意见,则本次申请无效,不予组织答辩。一年内对论文进行修改或补充工作后,可再次申请答辩。
(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
1、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名或5名(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论文答辩委员为5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本学科专业及学位论文相关学科领域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2名硕士生导师、1名外单位专家。
(1)专业学位研究生答辩委员会必须有本学科专业实践领域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2名。
(2)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学位者(含申请科学学位和专业学位)的论文答辩委员会至少有3名硕士生导师、1名是我院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
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由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导师及其配偶、亲属,申请人的配偶、亲属、论文指导小组成员及论文评阅人不能作为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
2、答辩委员会应坚持学术标准,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严格把关。每个委员须预先了解论文的内容,作好提问准备,坚持原则,态度公正。答辩之前,答辩委员的意见和将在答辩会上提出的问题应严格保密。
3、答辩委员会要对论文质量和水平作出评价,并根据申请人的综合表现等进行评议,做出是否通过论文及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方得通过。
十、云南中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法评阅办法
评阅范围:
1、全日制毕业研究生中随机抽取学位论文。
2、导师首次指导的学位论文。
3、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
4、中期筛选考核有补考的研究生的学位论文。